税收的依据

权力能够运行除了有合法性之外,还要有具体的物力人力,物力人力背后都是财力,财政因此成为现代国家中一个贯穿始终的题目。国家机关不能自己创造价值,当然国家能够印钱,但钱本身没有价值,其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度量了人的欲望和汗水。人们出卖劳动收钱,本质上来说是因为相信未来能拿着这几张票子换到自己心仪的服务和产品。钱身上的这种力量出于社会中广泛而生机勃勃的经济交往。因此政府尽管可以靠各种金融手段救急,但根本上来说必须要靠收税维持自身运作。纳税就是为一个组织提供资源,使其运行顺畅。但是交保护费也是为一个组织提供资源。税费之所以区别于“保护费”,全在于这些税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返回来促进公民利益。为了保证这些资源能确实地服务于纳税人,必须要靠代议制。因为全国人口都掌握丰富的社会知识政治知识,都去参政议政,自然是不现实的。但公民可以将自己对政府的问责权力委托给一位代表,由这位专职代表去体现公民意志。如何保证代议制的良好运行是一个大题目,且按下不表。总之,在代议制运行良好的情况下,民众的意志能成为议会意志。编订预算,制定法律,为税收提供合法性的权力皆出于议会,也就是出于民众。缴税因此成为一种自愿行为,否则就成为一种掠夺,这也是“无代表不纳税”的依据所在。

“无代表不纳税”背后的观念是承认所有人的地位是相同的,是同样地能够自己决定自己事务的主体。他们同样地发现一个人单打独斗成不了事,必须要有一个协调性的组织存在,但此组织之存在仍然是为了服务人的,是一种工具。工具绝不能逾越它从属性的地位,变成压迫剥削民众的凶器。但现实里的情况确实不是这样的,国家有可能变成一种压迫性的存在,一个中央政权不满足于纵览协调的地位而要超拔于所有人之上,弹压各地。但是看来人本身也有一种欲望,一种想要自己把握自己的生活,自己决定自己未来的欲望。这种欲望有可能蜕变为压迫的欲望,把他人变作自己的工具。但是将所有人以为奴隶的人反而最成为奴隶。人最终会发现他与旁人的关系是一种合作的,互相发现,互相促进的关系。这种关系更为协调,更为长久,也最能激发人本身的潜力。从宏观上来说社会有其本身的演进节奏,那似乎就是越来越多的人学会平和地看待人与人间的关系,不认为生活就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为此他们要去创造一个新的社会环境,这个过程就是社会演进的过程。从长远来看社会演进是个不可避免的过程,脱离零和博弈的人心理更少冲突,把更多能量放在自我发展上面,处理现实问题时也更加灵活。他仍然要受到天赋的掣肘,但总的来说一个自我发现的群体远远比一个互相倾轧的群体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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